转发教务处“关于毕业生结业证换毕业证和补发学位证的通知”

作者:   时间:2012-04-18   点击数:

各位相关学生,现转发教务处“关于毕业生结业证换毕业证和补发学位证的通知”请按照通知办理。

各二级学院:

凡参加2012年3月份补考且成绩合格,符合结业证换毕业证及补发学位证条件的同学,按以下规定时间申请换证及补发。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学生,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。

补办对象:2010届毕业生;2011届毕业生;(包括国际学院学生)

申请时间:2012年4月20日至5月10日(工作日)

申请地点:办公1号楼3025房间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(80799505)

申请方法:由申请人携带结业证及照片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登记。

结业换毕业:1、结业证原件;2、两寸免冠证件照1张(浅蓝色背景);(照片与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同一底板,即毕业时所发照片)

补办学位证:1、毕业证书原件;2、两寸免冠证件照1张(浅蓝色背景,照片与毕业生学士学位电子注册同一底板,即毕业时所发照片)

审核: 经教务处审核,符合换领证条件者,按以下规定时间到校领证。

领取时间地点:201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(工作日)

办公1号楼3025房间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

领取方法:领取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,代领人还要持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方能领取。

其它补充说明:学校所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均属一次性证件,学生应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,一律不再补发原始证件。若毕业证丢失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可补办毕业证明书,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;若学位证丢失,不可补办,经学校核实后可开具学位证明信。

教务处

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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